深圳樓市調控,需要什么硬核政策?

【環(huán)宇雜談】

應當對不同類型的需求做細分,并在政策上區(qū)別對待,保護真正的剛需、以重稅抑制投機炒作。

李宇嘉

近期,深圳某新樓盤“萬人搶房”再次發(fā)酵,《抑制樓市“打新熱”需要“硬核”舉措》的文章,強調“打新熱”背后的買房牟利與“房住不炒”理念背道而馳。

十幾萬元一平方米、超過1000萬一套的商品房,居然成了火爆的“投資品”。具體的火爆場景,比如代持或合伙認籌、高價收購名額、“認籌貸”、200萬炒中簽號等,這幾天傳得沸沸揚揚,這里就不細講了。當下要做的是,對于深圳樓市的本質、問題、對策,需要重新審視。

首先,深圳樓市的本質,不是供應問題,而是杠桿炒作問題。說實在的,不控制違規(guī)炒作、違規(guī)加杠桿,不控制包括銀行、私募、小貸、擔保等各路資金逐鹿深圳,深圳新房市場供應端多幾個、十幾個,甚至幾十個新樓盤,根本無法達到釜底抽薪的降溫效應,反而因新房限價,人為創(chuàng)設“套利效應”,在各路資金加持下,只會讓樓市更加火爆、上漲預期更強。

其次,深圳居民炒房,不再是資產(chǎn)保值增值訴求,而是“加杠桿”套利的訴求。經(jīng)常聽到有人說,資金無處存放,存銀行貶值、投資股市虧損,只好去買房。其實,真金白銀拿自己的錢炒房的,很少很少。多數(shù)情況下,炒房客都是盤算著怎么從銀行套錢出來。當下,市場利率低于房貸利率,史無前例的“利率倒掛”,一遇上新房限價,便激發(fā)出了加杠桿炒房的盛景。

再次,深圳所謂的“空間逼仄”的問題,本質上就是個偽命題。這幾年,深圳產(chǎn)業(yè)升級快,大量一般產(chǎn)業(yè)騰退、企業(yè)外遷,釋放出了大量的空間,產(chǎn)業(yè)空間足夠了,看看居高不下的寫字樓空置率,能說深圳缺空間嗎?深圳“缺住房”,本質上是炒作的結果,樓市繼續(xù)瘋炒下去,大家都想去炒房、多買幾套,住房就永遠不夠;如果不再炒作了,住房問題也就迎刃而解。

最后,深圳的樓市調控,如果還想達成“多元目標”,既要…、又要…、還要…,希望在中間騰挪,那給市場傳達的信號就是“繼續(xù)做多”。今天的深圳,已不是昨天的特區(qū)了,上上下下的期待很高,要在增長和轉型、民生和保障上做出示范,更要在包括樓市調控在內(nèi)的城市治理上做出示范。1個月前的40周年大會上,領導人對深圳的期望是,樹立全周期管理意識,加快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(xiàn)代化,注重在科學化、精細化、智能化上下功夫。

目前來看,盡管近年來深圳在供給側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,比如增加供應、推進公共住房建設、規(guī)模化租賃等,但調控政策遠遠未達到精細化、科學化的水平。未來,深圳樓市怎么調控?首先,金融部門必須要與住建部門形成監(jiān)管合力,本位主義、“一畝三分地”思維害死人。相關的工作方案,其實在2018年“7·30”調控、2020年“7·15”中早有規(guī)定。但是,“一分部署、九分落實”,要避免“以文件落實文件”,然后就沒有然后了的慣性。

其次,稅收工具很關鍵。7月24日的“房地產(chǎn)工作座談會”上,領導人就強調,要發(fā)揮財稅政策作用,有效調節(jié)住房需求,這次又強調了。其實,只要把個人所得稅按“差額的20%”用好,再輔以常規(guī)的其他稅收、融資成本等,對控制市場預期的效果就大不同了。有問題要正視,暴露問題是好事,估計政策的調整已經(jīng)在路上了,我們就拭目以待吧!

最后,對不同類型的需求做細分,并在政策上區(qū)別對待,保護真正的剛需、以重稅抑制投機炒作。

(作者系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)

(責任編輯:李顯杰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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